为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权益,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运行。近日,古丈县残联、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古丈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该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力度,在《古丈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具有古丈县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且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0-10岁孤独症儿童能够享受康复救助。
今年,该县严格按该文件规定执行,康复训练费用按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来救助。截止目前,共有59名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训练治疗,其中脑瘫19人17.37万元、智力14人17.064万元、听了8人11.25万元、孤独症18人24.48万元,接受手术康复治疗2人1.5万元,矫形器适配11人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