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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实施省“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方案

分布时间:2017-04-24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

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实施省“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残联、财政局:

现将《湘西自治州实施省“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17年4月17日

湘西自治州实施省“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关于进一步推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6)13号《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在残疾人脱贫攻坚中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通知》和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全州残疾人精准脱贫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中的作用,实现“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的工作目标,州残联、州财政局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20年,全州农村建档立卡、有实用技术培训需求的贫困残疾人都能得到至少一次以上的培训和生产扶持,其他有发展生产愿望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基本得到扶持。根据省“十三五”培训计划目标和我州实际情况,分年度确定任务目标。

二、帮扶对象

(一)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对象。指具有本州农业户籍、年龄在16-65岁间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下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本人、贫困(指纳入建档立卡或低保)的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培训,其中贫困残疾人家庭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60%。

(二)残疾人阳光增收户。指农村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接受残联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年度脱贫标准的残疾人家庭。

(三)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指农村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接受残联提供的技术指导、生产发展扶持等服务,参与“种养加”及设施农业项目,实现就业增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上的残疾人家庭。

(四)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指带动和帮助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增收脱贫或3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现阳光致富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

三、帮扶措施

(一)扶志激励。州、县市残联组建残疾人阳光致富宣讲团,引导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正确领会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政策部署,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二)技术培训。积极争取人社、农业、扶贫、商务等部门支持,联合开展或共同举办各类适合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1-2门增收技术。

(三)生产资料扶持。综合考量培训项目、内容及残疾人家庭情况,量体裁衣、一户一策为参训残疾人家庭提供种苗、化肥、饲料、设施设备等生产资料扶持。

(四)生产服务指导。组织农业专家、农技人员、经验丰富的种养殖大户,为参训残疾人家庭提供生产服务指导和生产技术支持。

(五)成效评估和典型评选。各县市要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实施成效评估和阳光增收户、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等典型评选,获选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应优先纳入城乡残疾人创业扶持计划。

(六)结对帮扶。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依托,广泛动员共产党员、能人大户、残疾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一对一提供技术、管理、销售等指导和服务,帮助残疾人家庭实现稳定增收。

四、主要内容

(一)农村残疾人培训及生产发展扶持。各县市残联应根据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愿望和家庭实际,制定年度残疾人培训及生产发展计划。培训以基地直训、能人带徒、资格证书补贴等方式实施,生产发展扶持以实地技术指导、生产资料扶持和生产服务指导等方式进行。每年年初开展好情况摸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本年度农村残疾人培训及生产发展计划内容。公告内容包括本年度培训内容、承办机构、采取方式、参加人数和补贴扶持方式。

1.基地直训。适用于残疾人种养意向需求较多和产业优势明显的种养殖项目。推行“引企入校、实地办学”培训模式,由龙头企业、基地提供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指导和产品销售的一条龙服务。

2.能人带徒。适用于残疾人小规模、分散发展的项目。组织能人大户,采取“带徒”的方式,帮扶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为其提供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卫生防疫管控和产品销售支持。

3.职业资格补贴。适用于残疾人需求分散、个性化发展的项目。组织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通过发放培训券(卡)、证书补贴等方式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取得法定资格证书。

(二)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培育计划。各县市残联应为有创业提升愿望、计划扩大生产规模的残疾人阳光增收户开展创业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学习市场风险防范、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产品质量管理等内容。组织企业家、产业大户、农技专家对参训的阳光增收脱贫户开展实地项目诊断,科学制定创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帮助残疾人阳光增收户稳定组织生产发展、有序扩大规模,实现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以上。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可申请开展能人带徒培训,由残联给予培训补贴。

(三)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筛选一批生产规模较大、发展能力较强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与周边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发挥生产资料供应、生产技术支持、病虫害防治和营销管理等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批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要通过设置宣传栏、电视窗、专题报道等方式,集中宣传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提供参加展览展销的机会。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可获邀参加残疾人致富宣讲团,优先纳入残联系统评先评优推荐表彰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阳光致富带头人,优先推荐参加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评选。

五、任务资金安排

各县市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脱贫计划任务,根据本地区16-65岁农村残疾人人口数等因素安排确定,扶持资金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的标准,从省、州、县市三级残保金中分级、统筹列支。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省级负担70%,县市级负担30%。州、县市财政局和残联共同做好资金统筹工作。

用于生产资料扶持的资金不得少于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脱贫计划资金的50%,以发放实物、不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足额到位残疾人家庭,其余资金由各县市残联与财政部门分类制定补贴标准。严禁向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发放误工费、纪念品,超标准安排食宿。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农业资金、扶贫资金补贴范围,倡导鼓励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团组织捐助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六、绩效考核

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脱贫计划要统一纳入残联系统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联 系 人:州残联组织教育就业部覃正华

联系电话:0743-8233154; 手机:13037439882

邮 箱:2164019097@qq.com

主办: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街道文心路州残疾人康复中心   

电话:0743—8224721   传真:0743—822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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